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力推进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今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促进依法审计。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成立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旭厅长任组长、王新平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计划、协调、督促、检查,建立完善工作档案等日常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何世海同志兼任。
(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工作日程
政务公开是建立现代政府的必然要求,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厅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进行安排部署,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研究,推动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
要结合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和行业特点,配合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厅机关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厅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把政务公开的宣传学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年度厅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结合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
厅机关党委要将政务公开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要结合厅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学以致用,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我省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转变作风。
厅人教处要将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让每个干部职工了解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和要求,熟悉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到推动政务公开的工作之中。
三、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一)制定政务公开办法。根据《省政府及各部门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我厅实际制定《青海省审计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二)制定政务公开目录。厅办公室要将我厅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进行细化,制定详细的公开目录,并对外公布。
(三)建立政务公开报告制度。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年底要将厅机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要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审计署6号令和《青海省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青海省审计厅审计执法责任制》、《青海省审计厅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办法进行修订。
(五)厅办公室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登记制度,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登记,及时研究答复;向政务公开申请人发放征求意见表,主动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
(六)厅办公室要制定青海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明确审计结果公告的程序、形式、内容、报批等要求。
四、明确政务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审计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公开(人教处负责)。
2、审计机关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公开(人教处负责)。
3、审计项目计划公开(法规处负责)。
4、审计执法依据公开(法规处负责)。
5、审计程序公开(法规处负责)。
6、审计结果公开。做好本年度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选择一定数量的审计项目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配合。在选择公告项目时,一是要结合我省目前开展的投资环境治理活动,选择适当的投资审计(调查)项目进行公告。二是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有关审计项目的公告工作,选择社保、医疗、教育等审计项目的结果进行公告。三是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涉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如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等审计项目进行公告。
7、审计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
8、审计纪律公开。在审计网站、厅局域网公布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驻厅纪检组负责)、各审计组进点审计时要将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各业务处负责)。
9、投诉受理机构和电话公开(办公室负责)。
10、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公开(办公室负责)。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驻厅纪检组负责)。
2、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3、干部考核任用情况公开(人教处负责)。
4、考核和奖惩情况公开(人教处、考核办负责)。
五、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
要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以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厅机关职工公开政务,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利用政府专网中的审计网站,开办政务公开栏目,进一步加强网页内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发布程序,丰富发布内容,及时做好有关公开内容的补充和更换工作(由厅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处和有关处室负责),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充分利用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接触密切、直接的优势,在审计时向被审计单位公开有关审计内容、程序、审计和被审计单位的权力和义务、审计纪律、举报电话等内容,并注意在处理处罚时注意公开处理处罚的事实、法律法规依据及处理处罚意见(各业务处、局负责)。三是对审计处罚过程中达到听证条件的事项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权力,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要求进行听证的及时依法举行听证,以保障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四是通过《青海日报》、《青海审计》等报刊杂志,以及审计信息、上墙公示等形式做好公开工作。五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以利于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同时,继续做好每年向人大和政府所做的两个报告工作,并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及时向人大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该项工作由厅财政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
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厅机关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政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协调,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要重点监督抽查各单位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履行情况、年度政务公开计划执行情况、公开目录等内容的规范情况以及听证、公示、网上公开等工作形式的规范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通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进行批评,限期改正,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