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的地位

(一)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综合性的财政经济监督机关

 

《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什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依照《宪法》规定,全国县以上各级政府均设立审计机关,目前共有3100多个.审计人员8万多人。审计署在18个中心城市设立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审计署计划安排,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署授权的中央部门所属行政、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署授权的中央部门所属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际组织援助、赠款和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67个部门派出25个审计局,主要负责审计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推动各部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等。

 

(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审计监督制度,强化对国家财政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所有者权益,完善宏观调控,促廉政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力地促进被审计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二十年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要加强审计监督。这一点在发达国家也得到了充分的证明。美国人就形象地把审计总署比喻为国会忠实的“牧羊犬”。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依法治国、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进程中,需要进二步强化审计监督。当前,财经领域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会计核算不真实、财政财务收支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十分突出。这既是经济秩序混乱的一种表现,也是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分散和国有资产流失,而且给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带来误导。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全面揭露财政收支中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的问题,也会给有效实施审计监督带来困难。因此,把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既是现实的需要,也对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具有长远意义。西方发达国家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财务审计,才基本达到会计核算的真实和规范,为全面开展效益审计创造了条件。因此,今后一段时间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为重点,加强财政收支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和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审计,打假治乱,维护财经秩序,揭露和制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舞弊和腐败等问题,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指导思想一是贯彻“二十字”方针,即“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是更好地解决“人、法、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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