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十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青海省审计厅于2006年4-6月对湟中等八县2003-2005年度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的对象是八县财政局、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县、乡有关人员、村民代表。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调查评价
此次审计调查了湟中、互助、都兰、刚察、贵南、玛沁、同仁第一批试点县和第二批试点的玉树县。截止2005年底,试点八县共有104.79万农牧民,占全省330万农牧民的31.75%,共有90.14万农牧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86.02%,占全省农牧民的27.32%。八县累计筹集合作医疗基金6045万元,其中农牧民自筹1715.09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883.9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344.51万元;州财政补助550.4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551万元。累计支出合作医疗基金4133.76万元,占基金总额的68.38%,其中大病统筹基金支出3237.28万元,占78.31%;家庭账户基金支出846.9万元,占20.49%;医疗救助基金支出42.59万元,占1.03%;风险基金支出6.99万元,占0.17%。累计结余1911.24万元,占基金总额的31.62%。
累计为6.2万名农牧民报销住院医药费,参合农牧民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1855.3万元,人均发生住院费用1912.15元;共补偿住院费用3237.28万元,人均补偿522.14元,报付比为27.31%。已有65.65万名农牧民报销门诊医药费,受益面为72.83%,补偿门诊医药费846.9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湟中等八县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修订完善《实施细则》,使新型合作医疗政策基本符合本地区的实际,新型合作医疗的管理、运行、监督机制基本形成,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参合农牧民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有所减轻,特别是受益农牧民对新型合作医疗政策实施带来的实惠由衷地感谢党、感谢政府。同时不断完善和加强了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基本上做到了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审计调查未发现基金管理方面的重大违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县乡合管办管理人员少且变动频繁;工作经费短缺,手段落后,效率不高;县、乡医疗机构专业人员不足,医疗技术水平较低,病人流向不合理;财务核算、管理不够规范;五保户、特困人口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与新型合作医疗报账工作衔接不够;个别县医疗机构不具备县级医疗机构条件或者没有县级医疗机构;省、州个别医疗机构未完全履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中标银行营业网点少、服务不到位。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困难,难以保证县乡(镇)合管部门工作经费和解决交通工具。二是部分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差、人才缺,整体服务能力不强。三是随着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部分参合农牧民愿意到条件较好的省、市医院就诊治疗,以获得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四是部分地区对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省、州(地、市)级部分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措施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制约监控手段。五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利益导向,执行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够规范。六是卫生与民政部门尚未形成五保户、特困人口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与新型合作医疗报账工作机制。
三、审计建议和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厅建议:各县政府切实解决由于管理人员少或无管理人员而使管理、监督、协调、指导、审核工作滞后和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少,设备短缺的问题,使农牧民充分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省有关部门应尽快研发和推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软件,实行网络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省卫生厅对即将进入省、市、州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优先选派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锻炼,加强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并对选派人员在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给予优惠待遇;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的报账方法,解决“三类”人员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报账问题;省财政厅与农业银行加强协调,由省农行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就近代办乡镇农牧民医药费的支付业务并加强监管;省级新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县实施细则(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县合管办要根据乡镇合管人员兼职并且变动频繁、业务素质较差的特点,加大对乡合管办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审计调查结果引起了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省卫生厅在上报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意见的请示》中,针对审计调查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在规范基金筹集、完善帮助困难群众参合的措施、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直报制度、积极推行特困人口医疗救助费用补偿一站式服务、落实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人员编制、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继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和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采纳、完善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