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2006]13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逐步实施,确保公务员法的贯彻执行。

二、实施范围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范围规定》,我厅公务员法实施的范围是:厅机关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一)依法履行公职;(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参照公务员法实施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登记工作,待省上相关文件下发后再行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们将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学习宣传。组织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公务员法,使全厅上下进一步了解熟悉公务员法。

2、制定方案。根据青海省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厅机关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经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

1、公务员登记

根据《青海省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厅人教处将在核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组织程序,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公务员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作为确认公务员身份、进行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登记程序:⑴厅人教处按照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和青海省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规定,确定拟登记对象;⑵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经厅人教处审核并提出意见,连同《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报审核机关;⑶厅机关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公务员登记表》和汇总的《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报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2、确定职务与级别

根据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对登记为公务员的人员确定职务和级别。确定公务员级别,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规定,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以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确定。确定公务员级别,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原任命的非领导职务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在公务员登记中予以规范。此次厅机关公务员职务和级别的确定按综合管理类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依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27级至1级。

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厅局级正职、巡视员:13级至8级;

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15级至10级;

县处级正职、调研员:18级至12级;

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20级至14级;

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22级至16级;

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24级至17级;

科员:26级至18级。

3、进行工资套改

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完成后,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工资套改。厅人教处将按照规定对每一位公务员确定的职务执行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三)总结阶段

厅人教处在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收集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工作都有完整的手续和资料。同时,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迎接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

按照《青海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将进行重新申报、审批,其所属人员经审批确定后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再按照上述方法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厅经济责任审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执行监督、履行事务管理职能的,厅人教处将向省人事厅提交以下材料:⑴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⑵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文件依据(《审计法》);⑶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以及部门(单位)的“三定“方案;⑷单位现有人员(除工勤人员外)的基本情况(附名册);⑸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公务员法的总体部署和我省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工作于200612月底前完成的要求,厅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8月份至9月份,确认公务员身份,确定拟登记对象,报厅机关公务员法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厅党组研究确定。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和《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报省人事厅审批。准备重新申报、审批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相关材料。

10月份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申报、审批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10月份至11月份,进行公务员工资套改,并于11月底完成。

六、组织领导

厅机关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厅机关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张旭任组长,党组成员、人教处处长祁维民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人教处,祁维民任主任,成员:张建斌、普昆丽、肖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厅机关实施公务员法的统筹计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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