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处职责范围
一、组织协调对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负责对下级审计机关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并向上级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汇总上报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三、负责对承办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审计组织、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
四、研究制定我省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有关制度、办法等。
五、负责青海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协助开展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
七、协助开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
八、承办上级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71-82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