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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职责范围

一、负责厅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并制定建设规划和相应制度。

二、负责组织厅机关政治理论和中心组学习活动。

三、负责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教育党员按期过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负责厅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争当文明职工,争创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活动。

五、负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六、负责厅机关各支部和工、青、妇组织的换届选举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七、领导和指导机关工会、妇委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节日的各项活动。

八、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总上报机关党委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九、承办上级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71-8213050

 
主办单位:青海省审计厅 电话:(0971)824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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