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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省本级农牧、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环保、监狱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厅局、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对全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并向上级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汇总上报农业审计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三、负责对农业与资源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协助开展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

五、协助开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

六、承办上级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71-8247295

 
主办单位:青海省审计厅 电话:(0971)8247293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3号 邮编:810000
技术支持:青海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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