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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处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88号)规定,开展计算机审计工作。
    1、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的财务数据或其他相关数据进行审计;负责厅审计现场的计算机审计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工作;
    2、负责全省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全省审计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管理以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厅局域网机房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本计算机软硬件的采购、管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全省审计机关数据库建立与审计软件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5、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的培训、计算机审计软件的推广和运用工作;
    6、承担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它工作;
    7、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计算机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971-8247252



 
主办单位:青海省审计厅 电话:(0971)8247293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3号 邮编:810000
技术支持:青海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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