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厅社会保障审计处在总结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集思广益、拓展思路,探索新的审计组织方式,在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成立综合组、数据分析组和2个督导审计组,采用全面督导+专项督导审计方式,对全省8个地区28个市(区、县)保障房建设工程和资金管理审计进行了抽查督导,占应督导地区的61%,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通过督导审计增强了与基层审计人员的业务交流。督导组注重业务指导,积极传授新的审计理念和审计方法,同时将督导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在当地的审计报告中直接反映,克服了以往体制和机制的弊端,增强了审计的独立性。
二是通过督导审计较为全面了解全省保障房工程建设及实施情况。此次督导审计历时3个多月,涉及全省8个地区28个市(区、县),发现部分地区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完成、违规改变用途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填埋场等公益性项目、应收未收租金额6391.77万元等问题,其中督导审计组发现应收未收租金额5429.64万元,占比达84.95%。
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成由财务、建筑工程专业人员的督导组,对保障房的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审计,弥补了以前年度保障房工程建设审计的短板,如督导审计发现贵德等6个县(市)12个项目存在被转包挂靠的问题,泽库等15个县(市)21个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等问题,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转包挂靠问题,目前向当地政府、住建部门出具移送处理书9份,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